对于梅州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报销比例的内容
报销比例:
1.参保人在城乡居民医保基本支付后需个人自付费用,年度累计超过12000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按60%比例补偿;
2.年度累计超过60000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按70%比例补偿。
报销上限:
年度补偿累计最高限额为150000元。
报销流程:
大病保险参保人在接到社保部门通知后,按通知要求将存折或相关赔付资料提供给缴费地医保中心。
报销条件:
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
咨询电话:
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梅州市新中路82号
电话:0753-227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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