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时,仲裁条款仍然有效。当事人约定通过仲裁解决争议的,属于争议解决条款,合同无效不影响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的条款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有效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十九条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