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第一代身份证从哪年开始办的
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是1995年7月1日起启用的。
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颁发的身份证明性证件,自1984年起到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累计制作颁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11.4亿份,实有持证人数达9.6亿。而在1984年至1991年期间,为中国颁发居民身份证的试点和集中发证阶段。
自2013年1月1日起,15位数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已经于2013年1月1日正式退出。2004年1月1日起,18位数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开始换发,后二代证逐渐取代一代证。
二、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一)拒绝公安机关查验居民身份证的;
(二)转让、出借居民身份证的;
(三)使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四)故意毁坏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十条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以及被羁押的人,尚未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在服刑、劳动教养和羁押期间,不发给居民身份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执行机关按照规定收缴其居民身份证,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后,由本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或者将原居民身份证发还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十一条公民出境按照规定需要注销户口的,在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时,交回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十二条公民死亡的,由公安机关收回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在执行任务时,有权查验居民身份证,被查验的公民不得拒绝
执行任务的公安人员在查验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时,应当出示自已的工作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一)拒绝公安机关查验居民身份证的;
(二)转让、出借居民身份证的;
(三)使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四)故意毁坏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十条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以及被羁押的人,尚未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在服刑、劳动教养和羁押期间,不发给居民身份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执行机关按照规定收缴其居民身份证,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后,由本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或者将原居民身份证发还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十一条公民出境按照规定需要注销户口的,在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时,交回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十二条公民死亡的,由公安机关收回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在执行任务时,有权查验居民身份证,被查验的公民不得拒绝
执行任务的公安人员在查验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时,应当出示自已的工作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