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各级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按照下列方式计算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
(1)残疾赔偿金:
根据上一年度江苏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与经营净收入之和乘以全省平均负担系数的标准,按照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自定残之日起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平均负担系数×劳动力丧失比例×20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死亡赔偿金:
按照上一年度江苏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与经营净收入之和乘以全省平均负担系数的标准,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计算公式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平均负担系数×20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被侵权人有被扶养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不再作为单独的赔偿项目,不影响赔偿总额,但需在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中列支,以保护被扶养人的生存权益。列支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被侵权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上一年度江苏省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
计算公式为:每一被扶养人生活费=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劳动力丧失比例×被扶养年数÷共同扶养人数
(三)被扶养人系被侵权人近亲属的,除可获得死亡赔偿金中列支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外,仍有权作为近亲属参与剩余部分死亡赔偿金的分配。
(四)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人均经营净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额和全省平均负担系数的具体标准,由省法院民一庭每年年初依据省统计局统计的标准下发全省各级法院执行。尚未公布相关标准的,按照已公布的最近年度的标准执行。
二、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项目计算标准
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医药费+门诊住院费+诊疗费等实际治疗费用。
2、误工费
(误工天数可在治疗结束后鉴定确定)
Ⅰ、有固定收入: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天)×误工期天数或:每月固定收入-损害期间减少的收入
Ⅱ、无固定收入: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
1.能证明的:按照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误工期天数
2.
不能证明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误工天数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标准一般为30—80元/天)
4、住宿费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或实际产生的住宿费用
5、护理费
(护理天数可在治疗结束后鉴定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护理人员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工资(元/天)×护理期天数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标准(元/天)×护理期天数
(标准一般为住院期间护理费100-120元/天,出院后护理费80-100元/天)
6、营养费
(营养天数可在治疗结束后鉴定确定)营养费=一般费用标准×营养期天数
(标准一般为30-50元/天)
7、交通费交通费赔偿金额=往返费用×必要往返次数×必要往返人数
或实际产生的打车费、停车费等费用
8、残疾赔偿金
(伤残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对应系数为:100%~10%)(可在治疗结束后进行鉴定)(26721元+6215元)×1.80=59284.8元
受害人不满60周岁:59284.8元×伤残系数×20年
受害人60周岁以上不满75周岁:59284.8元×伤残系数×[20-(受害人实际年龄-60)]年
受害人75周岁以上:59284.8元×伤残系数×5年
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使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或实际购买残疾辅助器具产生的费用
注:一般情况下,需要认定受伤情况需要相应的辅助器具
10、死亡赔偿金
死亡人60周岁以上不满75周岁:59284.8元×[20-(死亡人实际年龄-60)]年
11、丧葬费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x6个月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不作为单独的赔偿项目,在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中列支)每一被扶养人生活费=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劳动力丧失比例×被扶养年数÷共同扶养人数
注:年最高31451元
13、精神抚慰金5000~50000(一般十级为5000元,伤残等级每增加一级,精神抚慰金增加5000元)
14、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害的财产的直接损失(一般为因事故受损车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