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1、2021年1月19日,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公布2020年度浙江省居民收入及支出收据,其中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397元、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1295元。
2、目前,浙江地区均已试点统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除宁波市试点按照宁波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残疾/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外,其余地市均试点按照浙江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残疾/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即日起,除宁波市以外,浙江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照新标准52397元/年进行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均按照新标准31295元/年进行计算。
二、浙江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具体金额计算
1、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