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但不限于”,是指所包含的种类包括了下面所列几种,但除此之外,还会有其它种类(并不限于所列出的几种),只是没有完全举列出来而已。 包括但不限于是合同条款中常用的兜底术语,特地明确指出是不穷尽列举,是为了表达严密,避免漏洞。
例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意思是公司的高级管人员包括所列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这几种,但是并不局限于这几种,不排除还有其他种类的人员也包括在内。)
“包括但不限于”是常见的法律文书句式。用于列举具体事实或情形。也就是说,通常用于举例说明前述定义的内涵和外延还无法囊括所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