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下列房屋可以认定为非居住用房:(一)工业、交通、仓储用房;(二)商业、金融和信息用房;(三)教育、医疗卫生和科研用房;(四)文化、新闻、娱乐、园林绿化、体育用房;(五)机关事业办公用房;(六)军事用房;(七)其他用房。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仓储用地50年;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九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