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对于犯罪分子所处以的罚金处罚,是不可以减刑的,仅被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减刑。《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_x000D_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_x000D_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_x000D_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_x000D_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_x000D_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_x000D_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_x000D_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_x000D_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_x000D_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