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政审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公务员录用考察的过程。对于公务员政审需不需要经过原工作单位的问题,答案非常明确,只要考生有工作单位,考察组就一定会到其工作单位进行深入考察。下面,我们就来聊聊这个问题吧。
一、公务员政审需原工作单位参与配合的政策依据
1、依据一:《公务员录用规定》。该规定经中组部修订后,于2019年11月26日进行了重新发布。该规定在第七章第三十五条中对考察对象原工作单位的考察配合责任进行了如下规定:...... 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或者相关单位应予积极配合,并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
2、依据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该办法由中组部于2021年9月17日发布,该办法第五条对考察人选原工作单位的考察配合责任进行了如下表述: 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学校)以及相关单位应当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提供有关情况。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学校)或者相关单位党组织、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就考察人选政治素质、廉洁自律、道德品行等情况提出意见。
可见,公务员政审或者说公务员录用考察,不是组织人事部门和人员拟录用单位的自发行为,而是由政策规定所赋予的组织行为。
一般来说,对拟录用人选的考察,重点突出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的考察,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对考察人选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进行进一步的核实。重点核实考察人选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以及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2、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3、对于报考机要、国家安全等涉密职位的考察人选,一般应当考察其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有关情况。
通过深入考察,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能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三、公务员政审的程序
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事前沟通。考察组同考察人选所在单位或者相关单位进行沟通,确定考察的时间安排、步骤和有关要求等。
2、发布公告。根据考察人选的不同情况,考察组采取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公告。
3、深入考察。考察组采取个别座谈、民主测评、审核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延伸考察等方式,广泛深入了解考察人选的有关情况。
4、听取意见。考察组采取适当的形式听取考察人选所在单位或者相关单位党组织、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5、面谈了解。考察组全体成员与考察人选集体面谈,用过面谈进一步印证其在政治立场、思想品质、价值取向、见识见解、适应能力、性格特点等方面的情况,同时了解其缺点和不足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
6、撰写考察材料。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根据考察人选的一贯表现,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考察人选作出评价,撰写考察材料。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对整个考察过程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考察人选的录用与否提出明确意见。
综上所述,公务员拟录用人选只要有固定的工作单位,不管其工作单位是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个体企业,录用考察一定会延伸至其工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