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主要包括八大方面的内容:1、深化党中央机构改革;2、深化全国人大机构改革;3、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4、深化全国政协机构改革;5、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6、深化跨军地改革;7、深化群团组织改革;8、深化地方机构改革。
法律依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于2018年2月28日由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方案》深化党中央机构改革、深化全国人大机构改革、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深化全国政协机构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跨军地改革、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等内容。
中央和国家机关机构改革要在2018年年底前落实到位。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报党中央审批,在2018年年底前机构调整基本到位。省以下党政机构改革,由省级党委统一领导,在2018年年底前报党中央备案。所有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