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委托合同有效期不一定是一年。
委托合同的有效期,依据签订的委托合同而定,由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协商确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全额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基本身份信息、委托事项的基本情况(名称、数量等)、委托方式、委托期限、争议解决方式等。
委托合同既可以盖公章,也可以盖合同专用章。
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合同专用章是指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在达成的书面合同上各自加盖本公司的合同专用印章的行为。
公司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在于: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委托合同有效期是多久委托合同有效期一般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