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委托书没有委托期限有效吗
授权委托书期限多久是由双方协商而成,法律对此并没有做明确性的规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视为在委托事项完成日终止。
1、委托书的有效期限应当依据于双方在委托书中的约定,双方根据委托事项自由约定。
2、有明确委托事项的,自委托事项终止时止。
3、有明确委托事项办理期限的,自委托事项办理完成时止。
4、没有确定委托事项,委托事项长期存在的,委托长期有效。
二、什么是授权委托书公证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前者是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它不能为当事人解决争议;而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则是在发生民事权益纠纷并由当事人起诉之后进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决。
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便、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三、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1、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5、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