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二、天津高温补贴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的《关于实行高温津贴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按日计算、按月发放,纳入企业工资总额,但不作为最低工资组成项目。天津市劳动保障部门提醒说,高温津贴应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劳动者,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或各类证券代替。
按照2017年度天津职工年月平均工资5607元计算,今年的高温津贴标准为5607÷21.75×12%=3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