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起诉状
起诉状的基本要求是,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真实、具体、清楚,诉讼请求明确合法。并应当在起诉状中简明陈述案件事实及起诉理由。
如果是公民个人起诉的,应当在起诉状落款处由起诉人签名,如果有公司法人单位起诉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份数,应当是按照起诉状中被告的人数加一份的数量准备。同时起诉人要注意自己留有副本。
二、身份证明文件
办理立案手续时,还应当向法院提供证明起诉人身份的材料。起诉人如果是公民的,应向法院提供起诉人个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两面)。起诉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向法院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证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同时,如果你起诉的被告是公司法人或者其他单位的,根据现在法院的普遍要求,你还得提供在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公司法人的应当是其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的被告基本情况的证明。
三、证据材料
办理立案手续时,还得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并制作证据清单,所有证据材料应当编好页码及证据序列号。
四、其它与案件有关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