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到监狱会见亲属、被监护人的,需带地方公安机关出具的会见人与被会见人关系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到监狱狱政部门办理会见证。会见人系港、澳、台籍的,需经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到监狱办理会见证。会见人系外国籍的,按照《外国籍罪犯会见通讯规定》(司法部76号令)执行。
一、朋友怎么申请探监?
朋友探监探监手续如下:首次到监狱会见亲属、被监护人的,需带地方公安机关出具的会见人与被会见人关系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到监狱狱政部门办理会见证。会见人系港、澳、台籍的,需经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到监狱办理会见证。会见人系外国籍的,按照《外国籍罪犯会见通讯规定》执行。探监费用:一般不用缴费。有的地方会餐需要缴费,但是亲情电话需要缴费。
二、监狱探视家属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家属去监狱探视的流程为:要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并到相关派出所开具与服刑人员的关系证明。探视批准后,一定要按时到达探视的地点,按照当地的要求,进行探视,去监狱探望服刑的亲属,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本,以及当地公安机关或居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与罪犯亲属关系的证明。只有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但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监狱法》第四十八条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即如果不是亲属、监护人的不可以接见。在接见时要检验从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出的与服刑人员关系的介绍信,并带个人身份证件,才可以接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