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必须回到户籍所在地吗?离婚不一定需要回原籍办理。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如果结婚时如果双方当事人是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的,离婚时,双方就可以去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办理离婚手续。法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2)到法院诉讼离婚。2、协议离婚:(1)协议离婚通常在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携带结婚证、身份证和离婚协议即可;(2)离婚协议要对财产、债务和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的支付做出明确规定即可。3、诉讼离婚:(1)诉讼离婚到对方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需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2)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4、关于财产分配:(1)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2)离婚时,女方无工作对家庭尽了最大义务的,财产分配时对女方和子女应多分;(3)离婚时,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应给对方额外的赔偿;(4)离婚时,一方有经济困难的,可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5、关于小孩的抚养权:(1)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2)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3)满十周岁法会院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同时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6、抚养费:(1)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2)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3)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二、离婚证申报条件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XX街道或XX街道的常住户口;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三、离婚条件登记离婚,下列五个条件: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辨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是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