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居间合同的内容就是中介和买卖双方约定的服务合同,所以一定需要中介签字。如果中介不签字的话 ,这份合同的效力就不存在,那么如果以后出现什么法律纠纷,该份居间合同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没有办法得到保障,所以居间合同一定要中介确认并且签字。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居间合同中,承担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义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居间亦为一种古老行业,希腊、罗马时期就产生了这种制度。延至近代,法国商法典率先设置了居间人的规定。德国在民法典中规定了居间合同,又在商法典规定了商事居间人。日本民法无商业居间的规定,但在商法上设有关于以商行为媒介为目的的居间营业的规定。瑞士债务法并不区分民事居间与商业居间而对居间进行统一规定。我国古代,即有居间,居间人被称为牙郎或牙行、牙纪。解放以前,民国民法即仿瑞士债务法体例专门规定了居间。改革开放以后,居间活动在我国十分活跃,证券交易、商品买卖、货物运输、出租赁用、职业婚介等领域均出现各种形式的居间人,从而也导致居间纠纷日益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