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不是。一是按合同约定地或方式来确定合同纠纷的诉讼或仲裁的管辖地是没有约定的,一般是被告就原告原则,也可以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为诉讼地。由此可见,是可以在甲方所在地,并不是必须。对于诉讼方可以进行选择,合同诉讼可以在签订地也可以是履行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