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骗取贷款用于生产经营的,实际上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确实用于生产经营的,应当定为骗取贷款罪;骗取贷款用于个人挥霍或者偿还个人债务的,应当定为贷款诈骗罪;骗取的贷款全部或者大部分已经归还的,应当定为骗取贷款罪。实际不归还的,应当进一步调查未归还的原因。如果资金全部或者大部分投入生产经营,但因经营失败无法归还,应当定为骗取贷款罪;如果不是因为经营失败无法归还,而是因为个人挥霍等原因无法归还,应当定为贷款诈骗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