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领取公积金的办法很多,可以网上预约,柜台办结,这是一个使用比较多的办法。
2、还需要准备的证件有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果是男性,年龄满60周岁,或者是女性年龄满55周岁的可不提供,不过必须年龄方面达到标准才可以,大家要注意一下。
3、如果本人无法办理的话,可以委托配偶办理,但是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也可以委托其他人办理,这时候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