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理权扩大和滥用的积极行为方式这种方式主要是指经理为了自己的利益违反了不得为一定行为的义务,进行了法律或公司章程禁止的行为,从而给公司的利益造成了损害,其行为方式为作为。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竞业竞争或者与公司进行有利益冲突的交易竞业竞争指经理在公司任职期间内为自己利益之目的而进行属于其任职公司的营业范围内的行为,或兼任其它同类业务事业的经理;与公司进行有利益冲突的交易是指在职期间内,经理在没有得到股东会或者董事谁批准的条件下,为自己利益而与公司进行交易,或者为他人利益而与公司进行交易。2、利用公司机会谋取私利经理在职期间利用履行职务时所获取的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为自己谋取私利。3、接受贿赂和其他非法收入、挪用公司资金接受贿赂是指经理在职期间内接受交易相对人的贿赂及其他各种非法收入从而损害公司利益;挪用公司资金是指经理为了自己的利益私自将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为了自己的利益将公司资金挪作他用。4、擅自处理公司资产这主要表现为:侵占处理公司的资产、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将公司资产以个人或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经理为了自己的利益擅自处理公司资产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工作,同时也损害了公司的利益。(二)经理权扩大和滥用的消极行为方式这种方式主要是指经理为了自己的利益违反了应该为一定行为的义务,没有积极的履行作为经理应该履行的义务,从而给公司的利益造成了损害,其行为方式为不作为。具体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1、忽视公司的长远利益经理为了体现自己在职时的成绩,往往不考虑公司未来的发展和利益,只注重开发见效快的项目以保证自己的业绩,同时往往漠视那些见效慢但是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项目,这对公司的长远发展是极其不利的。2、信息披露不规范经理有信息披露、报告的义务,“经理在职期间内就公司交易及经营管理活动有关信息负有向董事会披露的义务,就其日常经营管理中发生的重要事件、经营状况、人事任免等负有向董事会报告的义务”。如果经理不将这些信息向董事会报告或者向董事会做不真实的报告,会严重影响董事会对经理的监督,最终使经理脱离董事会的监督。经理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对公司来说是非常有害的。
公司经理的职权有哪些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风险提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公司的经理的职权有哪些
经理的职权,包括以下11项:(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法规定总经理职权
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法中经理管理机构的职权有哪些
公司法中经理的职权如下: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有何种职权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除上述八项职权外,经理还有一项特殊的权力,就是作为董事会会议的法定列席人员,可以直接了解董事会的决策情况,与董事会成员沟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九条 【经理的设立与职权】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经理的设立与职权】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法第四十九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