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特殊病种的检查费用可以报销,城乡医保基金对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按规定进行补偿:
一、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按城乡医保住院比例进行补偿。
二、门诊特殊病种的报销起付线为300元。办理门诊特殊病种需依照程序进行认定,对于未经门诊特殊病种报销资格认定的患者,不予报销医疗费。
患有门诊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特殊病种的,起付线不重复设置,封顶线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