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北京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北京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工伤保险赔偿项目的费用。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按相关等级进行划分,共分为十级。在工伤鉴定结果的基础上,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