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的问题,死者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话,能拿到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标准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索赔的程序应该怎么走
农民工工伤赔偿的程序为:
一、工伤认定程序
用人单位或者受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
二线、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三、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职工和单位就可以协商处理了。
四、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五、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六、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七、申诉程序
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工伤事故签了私了协议能索赔吗
私了协议是由法律效力的,协议中的条例没有损害到国家,集体和第三方的利益下和当事人没有重大误解和协议中的条例没有不公平的情况下,是能进行索赔的,否则当事人是可以对这个协议提出反悔的决定。
工伤索赔金额计算标准有哪些
工伤索赔计算标准具体是: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补助金等于本人工资乘24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等于本人工资乘22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等于本人工资乘20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津贴等于本人工资乘90%;
二级伤残津贴等于本人工资乘85%;
三级伤残津贴等于本人工资乘80%。
一至十级工伤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的,为27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二级伤残的,为25个月;三级伤残的,为23个月;四级伤残的,为21个月。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的,为85%;三级伤残的,为80%;四级伤残的,为75%。
工伤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
(一)治(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生活护理费。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伤残津贴。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十一)丧葬补助金。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工伤事故伤残津贴怎么算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其享受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的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