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共有产权房的方式:
1、共有产权房是指地方政府将部分土地转让收入转让,然后低价出售给符合条件的担保对象家庭建造的房屋;
2、担保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经济适用房未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收入价格的分配份额。
共有产权房执行政府指导价,买受人出资与房价总额的差价为政府出资,共有产权按出资比例形成。共有产权房上市或退出时,只要购买政府的产权部分或按比例与政府分享,并实施5年内原价购买,5至8同期同期贷款利息,8年后按市场评估价购买或按比例分享转让收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