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紧贴增进民生福祉,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工作。推动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专项立法工作计划,与中央有关方面的工作要点、计划相衔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对今年的法律案审议工作作出安排,继续审议的法律案17件,初次审议的法律案37件,还有预备审议项目20余件,同时做好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相关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