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具有主观的恶意,是一种积极逃避的行为,而不是简单的不作为。
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
1、轻微交通事故,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撤离现场,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固定现场状况后离开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将伤者送医院后,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后离开的。
4、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而离开现场的,当然对此需要有证据予以证明。
5、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现场并及时报案的。比如肇事者已通过电话等方式报警,但由于惧怕被害人亲属殴打而逃离事故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