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所谓的流动团支部,也可以叫临时团支部,一般是指一个单位,有团员常年不在本单位工作,而是驻外工作,无法参加本单位的团的活动和组织生活,如果团员人数在三人以上,就可以在这些团员中成立临时团支部,开着团的活动和组织生活。
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六条规定:团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在征得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后,向上级团委或所在乡镇(街道)团(工)委提出申请;上级团委或所在乡镇(街道)团(工)委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 第六条 团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在征得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后,向上级团委或所在乡镇(街道)团(工)委提出申请;上级团委或所在乡镇(街道)团(工)委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