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逾期交房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属于简易程序类的案件。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_x000D_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_x000D_
(一)不予受理;_x000D_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_x000D_
(三)驳回起诉;_x000D_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_x000D_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_x000D_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_x000D_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_x000D_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_x000D_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_x000D_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_x000D_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_x000D_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_x000D_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