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刑事诉讼简易程序一般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单的审判程序。它是对普通程序的简化,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同时具有以下3种情形的公诉案件,可用简易程序审理。如下:1、事实清楚、证据充分;2、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所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没有异议;3、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一条 对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公诉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一)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二)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所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三)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