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公司不愿意签三方协议怎么办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由此可见,三方协议是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用人单位三方订立关于毕业生到公司就业相关问题的协议,实质上是一种普通的民事协议,因此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同时,我国法律虽规定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应当签订三方协议,但并未对不签三方协议的出发做任何规定。因此为了更好的确保应届毕业生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当公司不愿意签订三方协议的时候,也可以直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签了三方协议后如何解除
签订三方协议后,想找新的公司需要解约涵。
解约函还可以是签约方免除毁约所应负的责任。公司不会追究学校的责任。建议使用新的三方解约函,这样可以使你被新公司录入的效率更高。
学生毕业之前,如果用人单位已经确定了该毕业生可以招聘进来,先签订一份三方协议,也就是用人单位、学校和毕业生本人签署,由学校统一发放,编号与学籍一致,以免毕业生再去寻找其他单位、已避免了用人单位再去招聘其他毕业生。
学校有履行三方协议的责任,不向没有与学校签订三方协议的单位发放报到证,也不由己学生档案,不办理党团关系结转和学习经历的提供,以保证三方协议的严肃性。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