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前购房一般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但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办理按揭登记,房产登记与首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则该房产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但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取得房产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_x000D_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_x000D_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_x000D_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_x000D_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_x000D_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_x000D_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