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不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和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论她是否自愿,都以强奸论处。但是,和超过十四周岁的少女的性行为,只要双方自愿,就不是违法行为,只是道德失控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