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结算单,是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在开展住院、门诊等医疗服务后,向医保部门申请费用结算时提交的数据清单。
每位医保病人出院时都会收到一份住院医保结算单,上面记录了病人本次住院治疗的总费用、自付费用和医保记账报销的费用。
医保结算清单有两种,一种是医院直接结算,另一种是社保结算报销清单,这种结算单在商业保险医疗赔付中经常会用到,因为有些医疗保险的赔付比例含医保和不含医保的赔付比例会不一样。
清单一般都会明细总费用,统筹费用,自费费用三个项目。商业保险报销需要提供结算单一般就是报销自费部分。
满足医保报销的条件
但是并不是什么情况都可以用医保卡报销的,要想成功报销,就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定点医院
患者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2、符合三个目录
使用“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之内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和设施,并且符合限定支付范围规定。
3、符合急诊情况
如果患者需要急诊,那么在本地或者异地的定点医院都可以报销。
医保结算单去以下地区打
1、社保中心打印:携带个人的身份证和医保卡,到当地的社保中心服务大厅,请工作人员帮忙打印。
2、社保官网打印:登录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输入身份证号码、验证码等信息登录,然后就可以查询和打印了。
3、医保报销清单在医院结算窗口,结账的时候打一份清单,然后医院盖骑缝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