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的仲裁地址怎么写
写明: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某某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需要注意的是:
(一)写明发生什么纠纷,可以提交仲裁。
(二)写明所要提交的仲裁委员会的名称,事前最好了解一下,该仲裁委员会是否存在,否则可能导致仲裁条款无效。
(三)约定了仲裁就不能再约定提交法院,否则也会导致仲裁条款无效。
二、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办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三、借款合同有形式要求吗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