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配售枪支的造无号、重号、假号枪支的法销售枪支的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的行为。本罪为单位犯罪,对其主要责任人分别处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一般认为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违反枪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 枪 支、弹 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 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 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非法持有、私藏 枪支、弹药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故立法上没有规定数额、情节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