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实际取得的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应当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所以在离婚时一方可以主张分割对方的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