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避免离婚分割一方公积金
1、避免离婚分割一方公积金的过程如下:
(1)首先应区分取得于婚前或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应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总额;
(2)在分割时注意,不区分单位缴费还是个人缴费,只要是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均可以要求分割;
(3)公积金在分割时无论是否能够提取,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账户余额,给另一方折价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一方的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住房公积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最高人民法院对这一问题进行解释,指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