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基本工资。工人按照工人资格来确定:15年以下工龄2000元每月,15年工龄2300元每月,20年工龄2500元每月,25年工龄2800元每月,30 年工龄3000元每月,40年工龄3500每月。当然这个标准是会随着国民经济发展持续变动的,并非一个一成不变的规定。
2、工作工资:补贴是按照实际按劳分配的原则,主要是鼓励工人多劳多得,特别是青年工作者,他们有能力进行更多生产,因此他们也有资格获取应得的报酬,这不仅是对他们心理的安慰,也是对他们积极工作的鼓励。
3、绩效工资:月份和年奖金这是新规定中取代原来的职称工资的措施,这部分奖金,一般来说只会占总工资的10%左右。鼓励劳动者之间竞比实绩,仅仅每年评年奖金,而不施行终身制。只要大家积极努力工作,年年有希望获得奖励工资。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 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 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 应按最高的标准发给。 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