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支付首付,该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夫妻在婚后用共同财产清偿房贷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房贷也是由首付房偿还的,该房子属于首付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首付房个人所有。
一、一方出轨,离婚时房产怎么分
离婚房产分割分为以下情况:
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4、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对于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5、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只要未过户,依然属于赠与人,不予分割;
6、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二、有按揭房子离婚怎样分割
有按揭房子在离婚时首先要区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
一、如果是婚后支付首付办理按揭的房产,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但如果是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用个人财产还款,房子登记在这一方名下的,则离婚时房产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
二、如果是婚前一方或者一方父母支付首付,登记在支付首付方或者其子女名下的,则房产按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处理,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即使婚后共同还款的,房产也按个人财产处理,但对于共同还款部分,有获得房子的一方给予对方补偿;但如果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离婚时该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注意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按揭房,法院在判决分割时,不宜判决房屋归属,可以先判决房产归一方使用,等房屋取得所有权后再另行提起诉讼。
三、离婚前房产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前的房产贷款原则上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但如果双方协商该房贷归个人债务的,或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双方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该房屋归属于登记一方所有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