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依据相关规定,行为人因为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_x000D_
可撤销合同_x000D_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_x000D_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_x000D_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_x000D_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