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店铺使用权是多少年
商铺的使用权,即是指权利人对商铺的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上的建筑物以及附着物的所有权,并且包括由上述权利产生的他项权,如典权、抵押权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因此,作为商业用地的商铺,其土地使用权的最高使用年限为40年,但是也并不是统一的,要取决于地方和城市,不同地方要知道对于开发商土地使用权规定是多少年。
二、商铺使用年限到了后怎么办?
至于若是商铺使用年限到期后该怎么办的问题,目前法律关于这方面的规定很乱,因为目前尚没有一处商铺使用年限到期,但一般可以参照民法典(这是民法中的最高层次法律之一)得出以下几点:
1、若是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如果是没有因为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则要自动续期,但并没有明确是否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或其它什么的费用。
2、关于商业用地到期方面就并没有什么明确规定,但是个人私下认为,以后在没有公共利益的需要下,住宅用地肯定是自动续期,而且在实行新的房地产税后,可能就没有土地使用年限的限止了。对于商业用地,也会同样如此。
3、物权是一个完全的权利,但如果仍存在房产权与土地权分离的情况下,物权仍是一个不完整的权利,那何来物权。房产权是一个私权,如果因为土地到期,而要收回,那房产权又如何实现。现在很多东西与世界情况接轨了,这个以后也不会例外,迟早会明文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