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遗赠办理产权变更需要的材料有:_x000D_
1.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明;_x000D_
2.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_x000D_
3.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_x000D_
4.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_x000D_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_x000D_
(一)登记申请书;_x000D_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_x000D_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_x000D_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_x000D_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_x000D_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_x000D_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