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打开浏览器,搜索国税官网,进入主界面后,选择“国税电子税务局”进入。注意:稳定支持IE8或者IE9浏览器,其他浏览器或无法正常显示,影响使用。第二步:个人注册。注意:1、*号为必填项,其中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与税务登记证法人必须一致;2、一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个用户名。注册成功后,用户名或手机号码都可以登录;3、银行卡功能:只是利用银联进行注册申请人的银行卡号与手机号码的信息比对,仅用于身份验证,不做其他用途。第三步:法定代表人绑定企业。1、法定代表人以个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2、按照【国税业务办理】-【用户管理】—【绑定企业】的路径进入绑定企业操作模块。3、“新增”按钮,根据提示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确定”后绑定成功。提示绑定成功后,法定代表人就可切换到企业身份办理企业的相关涉税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