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人员环节实名认证流程:1.取号办税人员进入办税服务厅后,直接在叫号机取号。2.读取身份证件在办税窗口读取办税人员的身份证件。持伪造、变造证件的,不予办理涉税事项,向上级报告或者提交公安等部门处理;持真实身份证件的但未完成实名信息采集的,为其办理实名信息采集。3.办理涉税事项办理实名事项时,将办税人员身份证件上的人像信息或已采集的人像信息与现场拍摄的人像进行一致性比对,冒用他人身份的,不予办理涉税事项,向上级报告或者提交公安等部门处理;无法通过验证但办税人员声称确属本人的,重新采集实名信息或利用第二验证源确认身份;通过实名验证的,为其办理涉税事项。办理实名事项以外涉税事项的,办税人员凭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办理。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实行实名办税的公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