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的程序:
1、男女双方各自带上所需证件一起到其中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申请;
2、各自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且要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3、经过工作人员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夫妻会被允许登记。
登记处有专门拍结婚证照片的,但如果登记的人太多,都在里面拍结婚证照片,时间就会特别赶,也许不能达到自己想要的效果,所以建议在领结婚登机前到专门的照相馆去拍结婚证照片,这样即使没有照好也能重新拍摄。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
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婚前体检:
1、持上述证明,有所在区、县民政局开具婚前体检介绍信;
2、携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的妇幼保健医院进行体检;
3、经体检证明符合条件的,持体检合格证明回民政局登记注册;
4、需交纳结婚证工本费、服务费。提示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一、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二、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三、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四、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