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公司解散时,未签合同的员工可以主张的权利主要有:1、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2、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未超过仲裁申请时效的,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最多11个月的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从2008年1月1日起每年补偿1个月职工个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半年的按补半个月计算。反之,即未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应当从职工个人进厂(公司)工作开始计算经济补偿,每年补1个月,不满半年的补半个月。
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解除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单位应该发一个月的工资,另外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