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天津市对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有具体规定,一般来说,医疗服务项目越高级、医院级别越高,报销比例越高。根据《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计划报销比例为:- 一级医院:60%;- 二级医院:70%;- 三级医院:80%;- 基层医疗机构:90%;另外,居民参保累计年限也会对报销比例产生影响。参保累计年限在1年以下的居民,出院时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下浮10%报销。需要注意的是,居民医保报销还存在报销封顶和个人自付上限等规定。具体封顶金额和自付上限金额可根据当地政策规定进行查询。
【法律依据】:
《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参保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医疗服务项目的实际报销比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和调整。计划报销比例一般不低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