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医学继续教育是指医护人员在职期间,通过参加相关培训、学习等方式,进行知识更新和技能提升的过程。为了鼓励医护人员参与继续教育,有些地区出台了相关政策,将参与继续教育所获得的学分作为个人所得税递延申报扣除的依据。以北京市为例,医学继续教育学分符合以下条件即可申请退税:1.医学继续教育的内容必须是有实际学习、讲授、交流的形式;2.该学分应在申请纳税年度内获得,同时必须是已经缴纳了相应的培训费用获得的;3.学分必须在申请时进行申报,且满足医学继续教育学分的统计管理要求。不同地区规定不同,具体退税标准和操作方法需要根据地方政策而定。因此建议在申请前咨询当地税务局或专业会计师。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