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买到过期药的赔偿如下:
1、买到过期药品的,消费者可以要求三倍赔偿;
2、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3、如果商家明知道是过期药品,依旧出售的,可以要求十倍赔偿。
一、买到过期药的处理流程如下:
1、当事人可以先到居住地所属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进行投诉;
2、工作人员受理后案件后会和当事人一起到药店与负责人进行调解,协商解决赔偿问题,药监局也会对该药店进行相应的处罚,处以罚款,严重的会吊销许可证;
3、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保留该过期药物到居住地管辖的法院进行侵权起诉。
二、以下药品按劣药处理:
1、药品上面没有明确标注有效期,或者标注的有效期有明显修改的痕迹;
2、药品上面没有明确标注生产编号的,或者已标注的生产编号有明显修改的痕迹;
3、该药品已经远远超出其有效期的;
4、直接包装药品的材料或者保存药品的容器没有经过国家药品机关批准的;
5、未经药品机关允许,擅自为药品添加辅助材料的,这里的辅料包括着色剂,香料,防腐剂等。
总之,买到过期药品的,消费者可以要求三倍赔偿,如果商家明知道是过期药品,依旧出售的,可以要求十倍赔偿,消费者已服用并造成损害的,赔偿损害所造成的损失,同时药监局也会对该药店进行相应的处罚,处以罚款,严重的会吊销许可证。